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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玉:迎接数字挑战 加强能动司法 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07 18:17:20 打印 字号: | |


7月6日上午,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发展”专题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双玉在此次论坛上以《迎接数字挑战 加强能动司法 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题发表主旨演讲。以下为演讲内容全文:


迎接数字挑战 加强能动司法

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同仁:


上午好!非常荣幸有机会参加此次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发展论坛”,也非常高兴能够向大家汇报和分享近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司法经验和做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下,我国迅速构建起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数字经济战略和政策体系,数据要素市场快速发展,中国经济航船乘着数字化的东风乘势而上,踏着信息化的浪潮破浪前行。北京市推出一系列数字经济领域政策组合拳,构建了“1+3+N”制度框架体系,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数字经济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以新业态为重要模式。可以说,数据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是数字经济的根本特征和发展引擎。知识产权是保护数据权益和维护竞争秩序的重要路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紧紧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坚持通过创新司法审判机制保护创新成果,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加强数据权益保护和新业态竞争秩序的维护。


一是聚焦数字产业发展态势,回应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需求。


新技术新业态对既有审判规则提出新挑战。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在“去所有权化”背景下,如何界定数据权益属性、内涵和边界,如何合理界定与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关系,如何平衡持有者、加工使用者、产品经营者等相关主体利益关系,促进数据价值释放,在目前规则尚不清晰的状况下,无疑对司法裁判是一种巨大挑战。在版权领域,数字环境下版权客体的认定标准迎来变革,人工智能生成物、NFT数字作品的可版权性以及其他数字版权问题成为热点和难点,法律滞后性问题凸显。在竞争领域,竞争法是构建数字竞争规则的核心部门法,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数字竞争规则以互联网条款为关注点,随着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平台经济发展和竞争模式已经超出互联网条款规制范围,平台企业相关竞争纠纷日益增多亟待立法更新,同时可能出现的垄断问题也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及时予以回应。随着数字平台企业崛起,平台收集、处理和运用大量用户数据形成的数据权益,突破了传统所有权的权能结构,数据权益如何保护、传统智力成果的适度垄断与数字经济开放共享的边界如何厘清,更需要裁判者的经验与智慧。在案件审理中,新型商业模式、商业方法日益涌现,深度链接、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等新技术的运用使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更易实施、更加隐蔽、更为复杂,使得举证质证、事实查明更具挑战,诉讼强制措施等相应程序规则需要及时跟进。为了应对新挑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组建数据保护专班,开展“专题调研”“专班审理”“专家指导”和“专才培养”,成立由14名两院院士组成的创新保护委员会,建立专家法官工作室,让法官及时把握前沿技术、行业趋势和产业政策,加快以数据要素为重点的数字经济相关知识更新,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边界尺度,指引矛盾纠纷化解,引导行业风险防控。


新技术新业态对涉外司法提出新需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两成案件是涉外案件,当事人遍及全球五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院以来已审结超过2万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多起双方当事人均为国外主体的案件,北京知产法院逐步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建院以来,我们共接待国外组织来访超过110批次1600余人次,逐渐成为树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形象的重要窗口。去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国内首个与国际组织直接对话的地方法院,与国际商标协会(INTA)举办双边会议。积极参与包括北京服贸会、中关村论坛在内的 “三平台”建设,去年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办事处共同主办“工业设计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外语兴趣社团“译知社”持续开展对域外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及司法资讯的译介,同时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典型裁判文书和研究成果翻译成外文,积极在国际知识产权司法规则中发出中国声音。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欧盟、金砖国家等重点地区的知识产权司法的研究,服务保障 “数字丝绸之路”等规划实施,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治理方面贡献司法力量。


二是发挥定分止争职能,强化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妥善办理全类型案件,为维护数据权益和秩序提供司法保障。经不完全统计,近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数字经济相关案件3240件,案件类型涵盖了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公布的数字经济产业五个大类,涉及到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各个权益和竞争领域。妥善办理涉及云计算等著作权侵权案件,确定云服务器的注意义务及与之相匹配的必要措施,平衡云计算行业发展与数据隐私安全保护的关系。依法审判涉及算法技术等专利案件,确定对算法技术方案授予专利权的门槛,确保既对算法领域技术创新给予与其技术贡献相匹配的保护,又避免公有领域技术方案被圈入私权保护范围。科学界定平台经营者和商标权人的利益边界,明晰商标侵权纠纷中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条件,推动完善平台管理制度规则。明确提出数字平台对于其提供的包括用户信息、图片或短视频、位置信息、交易价格、用户评论等不构成汇编作品的公开数据集合,该数字平台基于收集、存储、加工、传输等实质性投入而享有数据权益,依法维护数据持有者、数据加工者和数据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审慎处理涉及数据爬取、刷单炒信、账号分时租赁、广告屏蔽、软件干扰、流量劫持、平台封禁等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明确数据市场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的裁量标准,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环境。


总结提炼司法规则,为数据治理贡献司法智慧。在依法审理案件的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发布典型案例,总结提炼数据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今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发布涉数据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明确涉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裁判规则。完成了《数字经济下新业态、新模式竞争行为司法规制研究》课题,对于可保护数据权益的证成、数据分级分类保护,以及数据的不同法律保护路径等提出明确的司法态度,在此基础上形成“三步走”信息专报。为服务北京市国际数据枢纽目标建设,配合国家“数据二十条”在北京落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司法保护角度,加强对数据登记制度的调查研究,探索数据交易规则、技术实现路径和商业模式,提出按照数据资产、数据产品和交易进行分类登记的设想,并建议探索建立登记过程中的争议解决机制,研究确认数据登记证书的初步证据效力。


三是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探索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以高标准的司法服务确保高水平数字正义。数字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周期不断缩短,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法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这对司法能力的现代化提出更高要求。近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架设包括数字经济相关案件在内的高价值知识产权案件“绿色通道”,集中优势资源审理,实现案件办理的流程高效化、管理精准化和裁判精品化。大力推广包括电子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电子证物管理、电子归档等环节在内的全流程电子诉讼。借助类案强制检索、文书辅助生成、要素式智能审判应用,提高审判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的科技法庭,积极运用5G联网在线审理、3D证据扫描、AR勘验、人工智能推送类案规则等科技手段,健全在线司法规则,推动构建数字时代司法新模式。


以高效率的协作机制参与高质量数字治理。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要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积极参与数据联管联治机制,构建跨部门、跨地域的协同保护格局。与天津、河北法院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三地司法保护同频共振。与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等建立常态化专项协作机制,促进司法、行政和产业保护协同合作。从去年开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推行涉数据类案件的巡回审判,在已经成立的覆盖“三城一区”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法官工作站基础上,还将依据新兴数字产业孵化引领高地建设要求,结合北京市“一区一品”数字经济发展特色规划,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庭和法官工作站布局,开展常态化、精准化巡回审判,服务保障北京市“全球数字技术创新策源高地”建设。


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进一步把知识产权保护融入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背景中,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国家和首都发展大局的着力点,妥善处理好各类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案件,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和示范作用,为北京市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提供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


摄影:张晓天



 
责任编辑:文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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